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

交通工具使用宣導

林主任教導搭乘大眾交通火車,公車,遊覽車,捷運,等,要遵守交通規財.像如有行經 鐵路平交道,如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守人員表示停止時,應即暫停,遮斷器開放或 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,始得通過。目前遊覽車的事故是常見, 選搭營業大客車簡要判 斷要領:1.安全門位置明顯且能正常開啟,安全門通道暢通無阻。 2.車上配有車窗 擊破裝置。 坐公車不能嘻戲玩樂.坐捷運不能吃東西.大聲說話.請所有庇護員工了解交通工具的使用原則.就服員陳英敏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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